4.注意事项:
a.对于工作内容的描述,包括工作目标、要点、内容、时间频度、程序、审批权限以及失误等,应当尽可能地具体、量化(参见附件4);
b.区分职务与职位(岗位)的区别,工作目的、范围、方法、职责等完全相同的职位(岗位)族构成职务,在形成职务说明书时应注意,以免引起误解。如人事部定岗定编材料中对行政后勤岗位的描述,该岗位定员4人,工作内容为固定资产综合管理、前台接待、办公事务管理、宿舍房屋管理、食堂管理,显然岗位职责不清,亦不可能形成同一职务,职务说明书未起到应有的作用;
c.对工作基本特性与任职资格的描述应按同一标准确定,以免发生偏差。
六、关于职务价值的确定:
1.职务价值评价的基本任务是对岗位进行价值排序,即评估岗位重要性、确定岗位的职等职级。以此为基础,确定薪酬、考核、晋升等才变得有根据,但是职务价值的确定较为复杂;
2.职务价值的评定是以工作为中心的,是对比的、判断性的;
3.职务价值评定应考虑的因素:工作复杂性;所受的监督与给予的监督;言行的效力和影响范围(责任与权力);与他人接触的性质、范围和程度,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和能力;承担本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;劳动强度与工作环境等。
4.职务评价的方法:一般来讲,有排列法、因素计总法、因素比较法等。
(1)排列法:有关人员组成合格的专门机构,如职务评定委员会;根据职务调查资料或职务说明书做出简洁的、易于对比的职务描述;确定评定标准,对各个职位打分;评定结果汇总,计算平均得分,进而得出个职位的综合相对次序。这种方法易出现主观倾向,应通过培训提高评价人员的价值判断力,或可通过重复评价三次取平均值来消除主观误差。 (2)因素计总法:组建评价机构后,首先选择关键性的评价要素并对要素进行定义;确定要素的等级数目,确定要素权重;按照等级标准和等级点数打分;汇总得分并计算总平均点数;确定职务等级,制定职务等级与平均点数范围之间的对应表。这种方法可避免一定的主观随意性,但操作起来较繁琐。
(3)因素比较法:首先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关键职位;按关键职位,选定评价因素,并确定因素分值;按照每个评价因素分别对关键职位排序,并配给适当的分数;将全部职位的各个因素与已评定完的关键职位对比,其职位的某因素与哪一关键职位的某因素相近,就参照它得分;将各职位的各因素得分加总,得出各职位的总分;对各职位的总得分相比较,就可订出各职位的等级排序。这一方法较简便、客观,有一定的准确性和弹性。 5.由于时间的关系,在深圳实习期间未能完成职务价值的评定工作。